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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县村两级医疗价格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10-22 浏览次数:

【作者】 封进刘芳陈沁

【Author】 Feng Jin,Liu Fang and Chen Qin(School of Economics,Fudan University)

【机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 当 医疗供给方具有垄断定价能力,且以盈利为目标时,医疗保险的引入会导致医疗价格上涨,从而冲销医疗保险的效果。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的价格效应,利用村级和县级层面面板数据,采用倍差法(DID)的估计表明,新农合对村诊所的价格没有明显影响,但会导致县医院价格上涨,且报销 比率越高,价格上涨幅度越高,价格上涨幅度和报销比率基本相同。这一结果验证了理论预计,即县医院的垄断地位和盈利性目标将促使其在引入新农合后提高价 格。加强医疗供给方的竞争性是有效发挥新农合制度作用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 医疗服务市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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