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是国家规范财富治理机制的有益尝试。它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个人妥善安排自己的养老资产、积累自己的养老财富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金融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市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昨天在个人养老金发展与多层次养老金体系构建高峰论坛上表示,作为政策支持的新型养老财富治理机制,在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伴随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共同富裕步伐的稳健迈进,应当让越来越多的人具有参加的意愿和缴费的能力。
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11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银行、保险、基金等各行业和结算平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出台。我国提出要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按新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后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将适时调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由参加人自主选择。
目前,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已经正式落地实施。但随之而来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机制,都亟待理论的指导、实践的探索,更需要政策的厘清和法律的支撑。比如,参加个人养老金的覆盖对象有哪些?退休人员能否参加?个人养老金如何定位?能否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信托模式运营机制应用到个人养老金的运营当中?“银发金融”如何更稳健、更安全……在此背景下,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指导,华东师范大学主办的此次论坛,聚焦当下密集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政策和全国民众高度关注个人养老金的热点问题。
华东师大经济与管理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袁志刚教授说,在老龄化困境下,我国面临着劳动力供给不足和大量银发产业需求的宏观经济挑战。当前我国养老体系面临着若干现实问题。第一,基本养老金难以实现可持续;第二,养老体系发展在城乡和区域间存在失衡;第三,养老体系碎片化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有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能够促进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形成,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还会对我国养老体系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提出,政府应强化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的责任,保持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的理性认知。其次,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优化与服务的拓展,需要探索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的动力机制,健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机制和政策协同。此外,还要强化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优化的金融服务支持,注重老年人的金融教育,优化老龄人群的金融行为。
转自《新民晚报》微信公众号,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