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根据企业与政府预先承诺能力的不同,本文在一个具有研发中干中学效应的动态框架下考察了三种情形下的最优研发政策:FCE情形下,仅为纯粹转移租金激励;GCE情形下,增加了抵消国内公司战略行为的研发课税激励;SE情形下,进一步增加了抵消国内公司操纵政府第二时期补贴战略行为的研发课税激励。在干中学效应的较显著情形下,SE有可能削弱通常的幼稚产业保护论调。
关键词:干中学 预先承诺 最优研发政策
Abstrac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ree different assumptions about pre-commitment of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this paper examine the implications for optimal R&D policies in a two-period (four -stage) Cournot oligopoly game with learning by doing in R&D activities: in FCE, optimal subsidies only come from incentive of rent shifting; in GCE, optimal subsidies have an extra taxation term which offsets the strategic behavior by the home firm; in SE, optimal subsidies further includes another extra taxation term which offsets the strategic behavior by the home firm aimed at manipulating period-2 subsidy. Provided learning by doing in R&D activities is significant, results in SE will possibly weaken the infant-industry argument.
Key words: learning by doing Pre-commitment Optimal R&D policies
一、引 言
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本国降低产出成本或者工艺研发活动,使得在本国与外国企业进行垄断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向外移动国内企业研发空间内的反应曲线,从而使得本国市场份额增加,由海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移垄断租金。本文的研究将考察双寡头垄断竞争的国际市场上政府补贴本国研发投资的激励。本文仍局限于降低产出成本的研发投资活动,其次仅考察政府对于研发投资的补贴,而不考虑对于产出和研发同时进行补贴的政策组合,但是由于WTO框架下有效限制政府的直接出口补贴活动,使得本文的研发政策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的特色在于将动态不一致,干中学综合在一个两时期(四阶段)的模型之中。动态不一致方面本文将考虑两个方向:一是考察政府预先承诺能力的不同对博弈结果及最优研发政策的影响;二是考察产业组织理论中的一个中心话题:如果企业有能力预先承诺未来行动,那么企业将实施在静态环境中非最优,但是在动态环境中最优的策略性行动。本文将整合这两方面的动态不一致,并说明其对博弈结果及最优研发政策的涵义。
其次本文将上述预先承诺能力和研发活动中的“干中学”效应综合之后,这使得本文的模型类比于Fudenberg & Tirole (1983)的模型,他们同样考察了在干中学的环境下,垄断企业是否有能力预先承诺自己的未来行为从而可能采取策略性行动对于博弈结果的影响,然而他们的缺陷在于讨论最优产业政策时,沿袭Spencer & Brander (1983)的研究传统,不加任何讨论地认为政府有能力预先承诺将来的产业补贴政策。本文并不坚持这一先验设定(ad hoc),原因是本文框架是一两时期四阶段模型,每个时期企业行动都包含研发和产出两阶段,且模型设定第二时期的技术水平并不直接为第一时期上研发技术水平的一比一累积,而是一个技术阶梯过程:第一时期的技术水平仅通过影响第二时期研发单位成本体现干中学效应,考虑到研发活动的长期性和质量阶梯跃迁的演进性,政府对研发政策做出长期承诺的能力是值得怀疑的;另外Leahy & Neary(1999)的研究指出:如果政府不能够预先承诺,那么在一个干中学环境下,私人企业将有激励采取策略性行动,将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效应考虑在私人决策之内,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政府也会良好预期企业这种策略性行为,并且在制定最优研发政策时将其考虑在内。
从一个产业保护政策角度考虑,干中学效应经常被引用作为政策干预的理由,尤其是幼稚产业,尽管在一个完全竞争环境中考虑,此论断需要加入一些附加扭曲假设,例如资本市场非完美或者外部性的存在,然而斯宾赛(1983)已经详细阐述了即使在缺乏干中学效应的情况下,在垄断竞争的国际市场上政府仍然具有采取研发补贴从而转移租金的激励。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存在研发活动干中学效应,此类产业研发政策激励是否会得到加强?这也正是本文将研发活动中干中学的动态因素考虑在内的主要原因。
本文的安排如下:第二节将首先在考虑研发活动中的干中学效应情形下,构建模型中以海外和国内企业研发水平向量表示的简约利润函数;第三节引入我们关于企业和政府预先承诺能力的不同假设;第四节将考察政府对于未来补贴和企业对于未来研发投资水平均具有预先承诺能力时的均衡,以作为一个模型基准(benchmark case);在第五和第六节,将放松这些假设,依次考虑排除企业预先承诺能力,排除政府预先承诺能力对博弈结果的影响;第七节是本文结论,并给出关于幼稚产业保护论调和动态环境下政府研发政策激励的一般评价。
全文下载: 干中学、预先承诺和最优研发政策.doc